財政預算案,無論在立法會內或在社會上,都不及社民連三子的「掃枱事件」更受關注。這當然與預算案的不痛不癢有關,但唐英年的「深切遺憾」,曾鈺成的「嚴肅處理」,建制派三十議員聯署譴責,泛民主流民主、公民兩黨發聲明批評「粗暴抗爭手法」,有議員發起罷免行動,有議員建議修改《議事規則》加重罰則,使社民連在議會內陷於四面楚歌之境。社民連召開記者會,表示「不怕孤立,才可獨立」,更揚言支持度只會增加而不會減少。一時之間,泛民主派的分裂成為香港政治生態與民主前途最受關注的話題。
議會中使用肢體動作,使人想到台灣的立法院。八十年代台灣由立法委員朱高正開始的肢體問政,背後原因是立法院和媒體在國民黨控制下實行「多數暴力」所逼出來的。無論民進黨或民進黨成立前的「黨(國民黨)外人士」,在立法院講得多麼有道理,被稱為「萬年民代」的非民選委員都不聽,甚至不現身,到表決時,則投票部隊出現,跟隨政府意向投票。而媒體對反對派意見,也一律封殺。肢體動作至少使媒體不得不報道,少數派於是可以在媒體發聲,他們的主張才可得到社會回響。因此,若說到暴力,是議會的多數暴力導致了少數派不得不使用肢體暴力。
香港社民連的肢體抗爭,也是議會的多數暴力逼出來的。功能組別議席和直選中的比例代表制,產生了一批建制派的表決部隊。加上政府議案只須簡單多數,而議員提案就須分組點票的不民主規條,使所有政府議案幾乎都可以順利通過,而議員的提案或修訂,幾乎肯定不獲通過。議會對政府的監察權力被削至令人不忍卒睹。政府連番施政失誤而議會莫奈之何,導致民憤累積。支持社民連肢體抗爭的市民,從上屆到今屆社民連得票率和議席增加,可見一斑。黃毓民揚言支持度只會增不會減,從社會氣氛來看,確實如此。尤其是在比例代表制的選舉制度下,有一兩成對政府極不滿的市民,已有社民連的政治版圖了。
因此,政府和建制派對社民連的「深切遺憾」,若能明白造成這種肢體抗爭的根本原因,在於議會組成和表決方式的不民主和不合理,並針對這種被扭曲的體制作反省,這樣方能真正有利於香港政治生態的健全與發展。捨本逐末地對社民連三子窮追猛打,只會激起更大民憤。
對於泛民主派來說,他們多年來深受建制派在議會中的多數暴力之苦,無論多麼有道理的議案,多麼無可辯駁的說詞,都在表決部隊和不合理機制下被否決,他們應更清楚,民主的其中一個原則,就是尊重和包容少數。他們既要求被尊重與包容,他們也應尊重與包容具有同一民主理念而採取與他們不同抗爭手段的社民連。罷免三子固然絕不可認同,而現時的《議事規則》所賦予立會主席的權力,已足以維持議事的進行,絕不應再加重罰則。
泛民的主流,固應包容社民連,社民連也應尊重和包容願意遵循議會規則議事的民主派。他們指摘其他民主派是偽民主派,選舉時一味攻擊其他民主派以搶票,都顯示他們為求政治利益而稍欠民主精神。更值得社民連檢討的是,據民調香港有七成市民反對他們在議會的肢體動作。儘管社會累積的不滿可令他們支持者的版圖擴大,但如果社會多數人反對肢體抗爭方式的話,他們的行動當引起社會保守輿論對香港實現全面民主的質疑。無論如何,香港仍是一個守法守規矩的社會,市民對政府縱有不滿,多數人對破壞王仍難接受。若民主與破壞王被劃上等號,將是民主的不幸。
面對泛民主派的擾攘,筆者願意再次引用18世紀美國作家F.艾姆斯(FisherAmes,1758-1808)的話:「君主政體猶如一艘航行順利的商船,但有時會有一個胡搞的船長駛向礁石中而令船沉海底。共和政體猶如一排竹筏,順水漂流,從不下沉。但竹筏上的人,腳總是要濕的。」
君主政體即專權,共和政體即民主。竹筏上的泛民主派朋友,希望你們在目標一致之下相互包容,讓竹筏駛向全面民主的方向。不同意見的交鋒很平常,相對建制派的眾口一詞,它能體現民主的多元,就當是在竹筏上把腳弄濕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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