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四川姑娘在深圳邂逅任職中港貨車司機的港漢,相戀同居8年後,男方提出分手,女方索10萬元「掟煲費」不果,去年初凌晨上門追債,帶備6筒鋼鐵用密封劑,將鐵閘、鎖孔封上,然後潑上白電油放火。港漢案發時不在家,在單位內熟睡的家人則及時被救出。涉案內地女子昨在高等法院認罪,還柙候判。 記者:黃幗慧
35歲的萬秀英承認一項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罪。法官傳召被告的心理及精神報告,押後至4月3日判刑。
簽兩張共10萬欠單
案情指,被告與任職中港司機的張傑舜98年在深圳認識,翌年在深圳同居。張在07年中提出分手,被告要求5萬元「掟煲費」,但張無力交出,簽下兩張共10萬的欠單。自此,二人無再聯絡。
雖然張從沒有帶被告到過香港的住所,但被告留着張的信件。去年1月25日凌晨4時,被告到張的牛頭角彩霞邨彩星樓22樓單位縱火。鄰居發現火警,成功破門,但火勢猛烈,未能進入單位,最後消防員趕至,把張的母親、哥哥及其女友救出,因張早已搬走,案發時他不在屋內。另消防員發現被告站在29及30樓梯間的欄杆外,將她救回。4人同被送院,張母及兄頭髮燒焦,兄女友的鼻及左面二級燒傷,現已痊癒。被告的四肢及面部有紅斑。
鑑證科人員事後在現場發現6筒鋼膠(鋼鐵用密封劑),相信火警由點着汽油引起。
被告被捕後承認放火,「我去彩星樓搵張傑舜追債,追唔到,就喺佢屋企放火。」她稱張在07年向她借10萬元,但分手後張沒有還錢,故在案發前兩日帶備6筒鋼膠及白電油來港追債。她先用鋼膠封着鐵閘邊,然後向大門潑白電油。由於誤將煙頭掉下,單位即時搶火。被告非常驚慌,報警並跑上樓,因擔心要入獄,試圖跳樓。她聲稱沒有意圖縱火,只是嚇張,迫他還錢。

這輩子最錯一件事
案發當日,被告致電本報記者採訪,將萬言書親手交給記者。她在書信中表示,「我這輩子最錯的一件事,就是把我的錢借了給他,因為我不僅沒有了全部錢,也沒有了這個依靠了十年的男子。」她自言誤信張要錢為母治病,將10萬元借出,自責有眼無珠。被告昨透過律師要求取回兩張欠單,留作將來民事索償,獲法庭接受。
案件編號:HCCC28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