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指「顯然精神失常」 無限期還柙精神病院<br>加華裔肢解食人 判無刑責

法官指「顯然精神失常」 無限期還柙精神病院
加華裔肢解食人 判無刑責

加拿大華人李偉光去年在灰狗巴士將一名乘客殺人斬頭肢解案,法庭昨天(周四)裁決。法官指被告行為「怪異」和「野蠻」,但「顯然精神失常」,所以毋須對殺人肢解的罪行負上刑事責任。加拿大傳媒指,這個裁決意味李偉光不用坐監,但將被送入精神病院。

現年40歲的李偉光,去年7月30日在一輛埃德蒙頓(Edmonton)往溫尼伯(Winnipeg)的灰狗巴士上,殘殺鄰座的22歲青年麥克萊恩(TimMcLean)。案程指,中途上車的李偉光,突然用刀不斷刺入麥克萊恩胸膛,殺了他後,再割下頭顱,提起來向逃下車的乘客和到場的警員展示。警員更目擊他割下屍體某部份吃掉。死者的心和雙眼最後不翼而飛,警方懷疑是李偉光吃掉。
案件震驚加拿大,傳媒形容是加拿大史上最殘酷的兇殺案。李偉光被控二級謀殺罪,雖然他被捕時曾向警方自認「有罪」,甚至要求警員殺掉他,但案件周二開審,他的代表律師在法庭指他患有精神分裂,所以不應被判有罪,他也清楚表明「不認罪」。
昨天,法庭作出裁決,法官施古爾菲德(JohnScurfield)宣讀判詞,指案發時,李偉光行為「怪異」和「野蠻」,顯然患有精神病,所以毋須對殺死麥克萊恩和肢解他屍首負上刑事責任。
根據判決,李偉光毋須入獄,但將還柙精神病院,留醫年期不定,將要由專家委員會每年檢討他病情是否好轉,若斷定他不對公眾構成威脅,他才會獲釋。
據辯方傳召的精神病專家亞倫(StanleyYaren)作證,指李偉光有精神分裂症,案發時有幻覺,聽到上帝指示他攜刀上路對抗魔鬼及登上案發灰狗巴士。「李偉光聽到上帝說,死者是魔鬼化身,要把他就地正法。」阿倫說,李偉光又擔心死者復活,所以將他的屍體肢解。

政府官員:他將留案底

死者麥克萊恩家人在審訊期間,一直爭取要將李偉光終身監禁。他媽媽指摘李偉光以精神病答辯是推卸責任,她敦促議員立法,不論是否有精神病,只要謀殺罪成,就須判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雖然法官判李偉光毋須對殺人肢解負刑責,但政府官員對傳媒透露,他將留有案底。根據加拿大法例,若被告判毋須負上刑責,一般不用留有案底。
李偉光在中國大陸出生,2001年移居加國,2005年入籍,2006年離婚後更孤獨,認識他的人都覺得他精神有點問題。
美聯社

李偉光去夏在灰狗巴士上殺了麥克萊恩(小圖),並將他的頭顱割下。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