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與榜樣 - 嚴櫻

偶像與榜樣 - 嚴櫻

嚴櫻 自由撰稿人

藝人關楚耀及衞詩在東京涉嫌藏毒被捕。事件發生後,衞詩所屬公司的老闆黎明發表聲明,指二人行為會影響年輕人。
在香港,對年輕人影響至深的,是娛樂中人。他們不但深受萬千少男少女的寵愛,更是年輕人的模仿指標及理據。社會上一眾團體,亦都樂意藉着一眾少年明星宣揚正面信息,充份肯定他們是年輕人的榜樣。

行為盡是愚昧無知

不過,只要隨手翻至報紙的娛樂及港聞版,不難發現所謂年輕榜樣之行為,也盡是愚昧無知。
年少輕狂,不代表可對基本錯對欠缺判斷能力。事件中的兩位主角,明顯犯上這最基本的錯誤。
觀諸近年的所謂娛圈新星,大都是一步到位,靠着密集銀彈,一炮而紅。青春偶像毋須磨練,名利順手拈來,自然就少了一份飽經滄桑的謙卑,對事業不知珍惜,放任自戀。他們少年得志、不知世故,一時沒有經理人或保母從旁督促指點,言行多數踰界收場。與其說他們有值得年輕人學習的地方,倒不如說他們是一眾少年男女的終極美夢──他們只代表一個花花世界的極致,人人只想跟明星們一樣名利雙收,跟他們一樣花枝招展,而不是如廣告所言,一起去戒毒捐血。
偶像,是讓人去寵愛,去渴求,然後跟風;榜樣,是教人去敬仰,去思慕,然後學習。前者有專人因應市場需求,刻意包裝;後者皆憑個人努力,在各自所屬範疇卓然有成,贏盡賞識。在當今娛樂圈中,在台上蹦蹦跳跳吵吵鬧鬧的稚童,是前者;那些始於寂寂無聞,後憑個人努力成功突圍、過盡千帆的天皇天后,是後者。在時下的年輕人心中,前者的後浪一浪高過一浪,老早蓋過後者的前浪微波。當今的新星,已不如過去的有血有肉──新生代現在頂禮膜拜的,不過是一個個沒有經歷、純用千萬打造的吹氣人形夢境。

社會培養何種市民

香港人非常奇怪:一方面有人認定娛圈藏污納垢,藝人生活糜爛:一方面又有人奢求娛樂中人可以肩負教育責任,以身作則,宣揚正面信息。這是否有點緣木求魚,刻舟求劍?一個只能從年輕偶像搜索「榜樣」的社會,一個讓真正「榜樣」寂寂無聞、默默耕耘的社會,又可以培養出甚麼樣的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