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失婚婦因腦部受創未能工作,將前夫給予的物業變賣,所得款項存入銀行做定期收息,以養活仍然在學的三子女。詎料06年她受到在銀行任職的朋友游說,將600萬元定期投資雷曼迷債後,全部化為烏有。曾經企圖自殺的婦人,昨日入稟高等法院向中信嘉華銀行索償。另一名苦主則入稟區域法院向星展銀行索償。
其妹指事主精神崩潰
入稟高院的劉惠蘭(46歲)因健康欠佳,昨日未有到庭,其妹劉惠平在民主黨立法會議員何俊仁陪同下到高院入稟。
劉惠平指出,其姊去年受到雷曼事件打擊,精神崩潰,曾服藥企圖自殺,現需服精神科藥物。劉惠蘭在05年將物業出售套現620萬元,然後存入銀行做定期。後來受到在中信嘉華任職的朋友游說,以為雷曼迷債低風險及較高息,分別在06年1月及8月,投資共600萬元購買迷債系列23及27。劉惠平稱,雷曼出事後,中信嘉華沒有慰問過其姊,向金管局投訴,只叫她耐心等候。
此外,家住大埔康樂園的家庭主婦賴月雲(56歲),自稱從未有投資經驗,卻受星展銀行職員誤導,06年購入價值12萬元的雷曼兄弟相關債券,以為是低風險高回報的投資。有關債券現在變得一文不值,令她痛失畢生積蓄,遂入稟區院,向星展銀行索償全數投資款項及利息。
入稟狀編號:HCCC389/09、DCCJ103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