肢解鄰座乘客 生吞死者雙眼<br>加華裔食人魔拒認罪

肢解鄰座乘客 生吞死者雙眼
加華裔食人魔拒認罪

加拿大華人李偉光,涉嫌於去夏在灰狗巴士將鄰座乘客刺死斬頭肢解,案件轟動全球,終於前天(周二)開審。李偉光被控二級謀殺罪,雖然他被捕時曾向警方自認「有罪」,甚至要求警員殺掉他,但他在法庭上以精神病答辯,清楚說明「不認罪」。

李偉光現年40歲,案情透露,去年7月30日,他在一輛埃德蒙頓(Edmonton)往溫尼伯(Winnipeg)的灰狗巴士上,殘殺22歲青年麥克萊恩(TimMcLean)。案件發生之初,傳媒已形容是加拿大史上最殘酷的兇殺案,但前天在庭上宣讀的一份「事實聲明」,披露了更多令人心寒的細節。
目擊者說,中途上車的李偉光,在行兇前約20分鐘才坐到車尾麥克萊恩鄰座,當時麥克萊恩戴着耳機,倚窗睡着。聲明指,李偉光「沒有明顯原因」就突然施襲,用「大柄的Rambo刀」不斷刺入麥克萊恩胸膛,麥克萊恩曾反抗,但最終命喪在刀下。
殺人之後,李偉光專心一意殺人分屍,完全沒理會34名乘客和司機驚呼狂叫大逃亡。他割下死者的頭顱,提起來,展示給逃了下車的乘客和到場的警員看。警員更目擊他割下屍體某部份吃掉。死者的心和雙眼最後不翼而飛,警方相信是被他吃掉。

曾要求警員殺掉他

李偉光被鎖在車上,曾多次企圖下車不果。他與警員對峙約三小時後,從車窗逃出,隨即被捕,他當時向警員說:「很抱歉。我有罪。請殺掉我。」他口袋裏有死者的鼻、雙唇和一隻耳,其餘屍塊則用膠袋袋着,掉在車廂各處。
死者親友在法庭上聽着這些駭人的片段,都傷心飲泣。他們大部份穿上有死者肖像的T恤。鐵一般的殘殺事實,無可爭議,但辯方提出李偉光有精神病,毋須負刑事責任。
辯方前天傳召精神病專家亞倫(StanleyYaren)作供,指李偉光患有精神分裂症,案發當日有幻覺,包括聽到「上帝」指示他要攜刀上路對抗魔鬼及登上案發巴士。亞倫說,「李偉光聽到上帝說,死者是惡魔化身,要把他就地正法」,李偉光於是為「自衞」出手,但擔心死者會復活,於是將屍首肢解。
精神病專家又指,李偉光精神病發有前科,2003年被警員逮到他在公路上遊蕩,他說受上帝之命「逐日」,之後曾短暫入住精神病院。
控方同樣只會傳召精神病專家,就李偉光的精神狀態作供。假如李偉光被裁定有精神病,毋須為案件負刑責,他將被送入精神病院,但留醫年期不定,要由專家委員會每年檢討,斷定他是否適合重投社會。
美聯社/法新社

李偉光去年在灰狗巴士上殺人後,與警方對峙時,曾向警員展示死者的頭顱。美聯社

不時失蹤 獨自坐長途巴士

犯下彌天大罪的李偉光,1968年出生於中國大陸,2001年移民楓葉國,2005年正式入籍。他在內地畢業於商學院,但移民加拿大後一直未找到本行的工作,朋友也不多,2006年離婚後更孤獨。
認識李偉光的人都認同他「精神有點問題」,但從未見過他使用暴力。前妻則說,他不時會失蹤一段時間,一個人乘長途巴士。去年他坐上殺人巴士前,給前妻寫條子說:「我走了,不要找我,希望你幸福。」
雖然親友和專家都指李偉光精神異常,但對於死者麥克萊恩的家人來說,這絕不是足夠的脫罪理由。麥克萊恩母親德德利(CarolDeDelley)周一接受訪問時指出,失去「友善可親、充滿活力」的兒子,對她是極大打擊,她一直要接受心理治療。對於李偉光以精神病為由,推卸刑責,她痛斥「荒謬」。
「無論有精神病與否,幹下如此駭人兇殺案的人,都必須負責。」她促請議員立法,不論精神狀態如何,只要謀殺罪成,犯人都要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中新社/CTV網站

兇手接多次死亡恐嚇

李偉光在灰狗巴士兇殘殺人斬頭肢解食屍案,在加拿大激起公憤,他多次接到死亡恐嚇,因此今次審訊保安森嚴。
案件本在馬尼托巴省波蒂奇拉普雷里(PortagelaPrairie)開審,但當局怕出岔子,將審訊移師到省會溫尼伯(Winnipeg)的法院,在法院內外派駐大批軍裝警察,庭上和法院大樓內也遍佈便衣探員,而進入法庭的人全部要接受X光掃描,攜帶的袋子都要打開搜查,有人更要搜身。
法庭保安森嚴,當局也嚴密保護李偉光,經隧道由羈押所把他押到法院大樓,確保他與公眾之間有安全距離。
李偉光以兇殘手法殺人,震驚加國,在搜尋Google鍵入他的名字,會找到多達接近10萬項相符結果,不少網民高呼要血債血償,更促加拿大要恢復死刑。
加拿大《溫尼伯自由新聞》

親友前天都穿上印有麥克萊恩肖像的T恤,到法庭聽審,以示悼念他無辜慘死。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