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致滙控(005)去年業績大跌七成的關鍵,是集團就北美業務作出一次過達106億美元商譽減值,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質疑,滙控08年12月底已確認有關減值,但未有如東亞(023)、大新(2356)、中銀(2388)、富邦(636)、創興(1111)五家銀行等發盈警,「證監會應該睇睇」。民主黨指滙控或已違反《上市規則》,促請聯交所上市委員會盡快作出調查,如兩星期內不回覆,該黨會再向證監會作出投訴要求跟進事件。
滙豐昨發表聲明解釋,有關減值確認是董事會於3月2日,公佈全年業績前才審議,並通過去年度的年報及賬目。至於結束美國滙融消費貸款業務及結束大部份分行,則是滙豐到2月底作出的決定。
民主黨或向證監投訴
對於滙控應否事先發盈警,恒生銀行(011)副董事長柯清輝接受本報查詢時稱,因他本人並不屬滙控董事會成員,故不能評論。他只說去年滙控盈利倒退,主要受一次性商譽減值影響,但該因素早已在市場預計之內,並非突發性事件。
港交所(388)上市科主管狄勤思表明不評論事件,但強調在港上市公司須適時披露股價敏感資料,惟發盈警與否由公司自行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