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婦人涉嫌訛稱遭友人侵吞1,900萬元三T彩金,四年來在大埔區一帶招搖撞騙。她聲稱要籌錢打官司控告友人,更以巨額報酬作餌,不斷誘騙寓所和鄰近大廈的保安員,以及街市魚販共六人,成功騙取逾280萬元,有事主更被騙去畢生積蓄。涉案婦人否認多項欺詐罪,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記者:陳詠詩
現年47歲被告羅好女,個子矮小,蓄長髮,報稱無業,現遭還柙。被告昨語帶鄉音否認五項欺詐罪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她被控於04年1月至07年11月間,向年齡介乎52至65歲的三男三女事主,騙取9,000元至130萬元,合共280萬元。
展示馬會徽號信件
控方指,被告以同一方法詐騙事主,聲稱自己中了1,900萬元三T彩金,友人反面不肯交出彩金,已委託律師行向友人追討,不斷要求借錢付律師費及雜費,更一度展示一封印有馬會徽號的中文信件。
其中,在大埔富善花園任保安員的事主夏其謙昨供稱,自稱「林太」的被告,04年剛搬進富善花園居住,兩人交談間,被告曾問他借錢。在鄰近屋苑富景閣任保安的事主張樹穩,當時也因被告經常過來傾談而認識她。
夏作供時承認因為貪心,被告承諾若果打贏官司,她還錢之餘,更承諾給予夏35萬元酬勞,於是借出16,000元,被告曾歸還部份款項。惟至06年初,被告搬離屋苑後,便聯絡不到她。張則供稱,被告一度要他向財務公司借貸,在他借出的19萬元中,約有8萬元是財務公司的借貸,部份屬自己積蓄,部份則向朋友及前同事商借。
以百萬元酬勞作餌
控方又指,被告另於05年,認識在太和邨街市任魚販的女事主梁麗萍,再透過她認識同為魚販的梁銀冰及魚檔檔主梁順財。被告重施故技,更以100萬元巨額酬勞作餌,先後誘使三人共借得261萬元「打官司」。其中,梁銀冰一度向親妹梁銀容借錢。
惟至07年11月,被告銷聲匿迹,其中三名事主向被告曾提及的律師行查問,始知被騙,於是報警。被告直至去年7月落網,其後曾至電游說其中一名事主不要指控她。
案件編號:DCCC949/08
受騙事主一覽表
被告羅好女
47歲
涉嫌向多名事主稱遭友人侵吞1,900萬元三T彩金,向他們借錢打官司,一度展示有馬會徽號的中文信件
事主夏其謙
保安員60歲
04年1月至06年10月
被騙9,000元
事主張樹穩
保安員59歲
05年2月至06年12月
被騙190,520元
事主梁麗萍
魚販60歲
05年3月至06年11月
被騙1,300,000元
事主梁銀冰魚販 54歲
事主梁銀容 52歲
06年12月至07年11月
被騙750,000元
事主梁順財
魚檔老板65歲
07年2月至07年5月
被騙560,000元
資料來源:控方案情
特稿 受騙女魚販:耳環都攞埋
「佢(被告)化咗灰我都認得。」案中遭騙去130萬元畢生積蓄的女魚販梁麗萍,昨在庭上狠狠的指向坐在犯人欄的被告羅好女,悻悻然道出心裏話。事發距今已兩年多,梁仍氣憤難平,她回答控方提問時,於隻字片語間盡訴寃屈。
現年60歲的梁麗萍昨在庭上憶述,她於05年清明節前在打工的太和邨街市魚檔結識被告,當時被告表示欠下她5元要還錢,跟她搭訕起來。梁指被告自稱「秀英」(假名),某日訴苦表示無錢開飯,自己遭人侵吞1,900萬元三T彩金,要錢打官司,於是向梁借錢。
「幾十年積蓄乜都冇」
梁稱:「我哋好簡單,好少出嚟識人,好單純,如果唔係唔使嚟到今日咁慘呀。」梁因為同情被告遭遇,加上被告表示「唔會難為你嘅」,於是願意借出血汗錢,包括自己的積蓄、股票、家人的積蓄、自己和媽媽的金器。梁稱:「連我對耳環都俾佢攞埋。」更語帶激動指:「我69年偷渡嚟香港,幾十年積蓄全部乜都冇,差啲連自己條命都結束埋。」控方未完成主問,案件今天續審。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