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志森
資深傳媒工作者
財政預算案「掃枱事件」發展到今天,社民連三子可謂「四面楚歌」。建制派三十立法會議員聯署,譴責社民連干擾立法會會議,用字遣詞,深思熟慮,對應《基本法》第七十九條,三分二立會議員通過譴責動議,就可將三名出位議員罷免。
唐英年司長,不只一次去信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表示深切遺憾,曾主席也不只一次表示要嚴肅處理。收緊會議規則,擺上日程。
為虎作倀也是暴力
泛民的民主黨和公民黨,也加入聲討行列,建議議事規則委員會討論此事。討論甚麼,方向如何,卻支支吾吾,說不出所以然來。兩黨聲明雖語調溫和,但態度曖昧,惹來社民連強烈反應,指為「『同志』在背後開槍,與專權政治沆瀣一氣」,泛民分裂,迫在眉睫。
無論是建制派的聯署,還是泛民的聲明,都用了「粗暴干擾會議」的字眼,而建制輿論,更上綱上線,用「議會暴力」來形容泛民三子的行為。香港是一個極其保守的社會,回歸十年,更見倒退,對任何破格行為,口誅筆伐,一哄而上,務求以口水淹死之,定要消滅於萌芽狀態。
但我們若從歷史的角度回望,三、四十年前還是殖民威權統治的年代,上街示威都視為大逆不道粗暴行為,稍有不聽指令,也算暴力犯罪,殖民地警察馬上以棍棒待之,頭破血流,坐牢拘禁。但一路走來,社會進步,抗議示威在今天已是最基本的人權,就是因為當年有人不怕皮肉之苦,不怕失去自由,甚至不懼犧牲生命,一寸一寸往前推,一分一分換回來。
如果社民連三子「掟蕉」、「掃枱」等舉動是粗暴和暴力,人們不禁要問,孰令致之?更大的暴力源頭,是這個不民主的政治制度,不合理的議會規條,更悲哀的,是坐在殿堂裏的議員,那種視而不見的鴕鳥政策和懦夫行為,須知道,助紂為虐,為虎作倀,也是一種暴力。
制度上,香港立法會是一個「暴力議會」。小圈子產生的功能議員,與直選議員同票等值,已是暴力。無論議員的議案如何合理,法例修訂如何公義,也被分組點票制度粗暴否決,這算不算暴力?金融海嘯,市民水深火熱,官員連把六千元強積金放入自願供款戶口以濟燃眉之急,即使不多費庫房一分一毫,也嚴詞拒絕,這還不是暴力?當然,最大的暴力,是只憑八百人,就能把一個完全缺乏認受性的官員,捧上權力的頂峯。
香港民主毫無寸進
「暴力議會」,泛民應該最感同身受了。當年竊聽條例違憲要緊急修改,兩位泛民議員千辛萬苦,不眠不休,逐條審訂,提出不少合情合理的建議和修訂。但到議員表決,建制議員一聲令下,粗暴狂呼:「一條修訂也不能讓他們通過!」結果半條不剩,全部封殺,這種霸道與暴力,回想起來,也令人毛骨悚然。
沒錯,在這個「暴力議會」的強力操作下,每次會議都行禮如儀地「順利」進行,但回歸十多年,爭取全面普選二十多年,香港民主仍是蝸牛慢步,毫無寸進。每天都被「暴力議會」封殺的議員,今天卻掉轉槍頭,指向努力突破封鎖的「同志」,歷史的諷刺,莫此為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