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渠惡臭致抑鬱 控告承辦商疏忽<br>公屋戶索償150萬和解

爆渠惡臭致抑鬱 控告承辦商疏忽
公屋戶索償150萬和解

【本報訊】柴灣翠灣邨一名公屋女戶主,指稱單位進行換屎渠工程期間「爆屎渠」,屎水淹浸單位,浸毀家具。此後單位惡臭不堪,衞生惡劣,惹來烏蠅及曱甴出沒,晚上曱甴還爬上身咬她,皮膚痕癢難受。她在身心無法走出「臭屋」的陰霾下,終精神崩潰,患上抑鬱症,不能再當保安員工作。她控告受聘房委會負責工程的大判商疏忽,索償近150萬元,雙方昨在高等法院達成和解,但未有披露賠償額。記者:梁瑞珮

事隔多年,58歲原告馮巧新(譯音)對「臭屋」仍猶有餘悸,一提起便情緒激動,形容「一世難忘」。她講述,雖然已徹底清潔過單位,但仍有屎味惡臭,惹來烏蠅周屋飛,曱甴周屋爬。她語帶顫抖說:「夜晚瞓覺時啲曱甴『爬』上我身度咬我,咬到我成身好痕……,要去醫院攞好多藥膏搽。」
馮表示,即使多番清潔單位,仍留下心理陰影,及後精神有問題更不敢出街見人,而女兒難頂臭屋先自行搬走,留下她獨居。直至去年10月,終獲調配新單位,現再與女兒同住。

喪失工作能力

原告一方指,原告居於翠灣邨翠康樓一單位,事發03年8月27日,房委會聘用的被告俊和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為翠康樓進行廁所屎渠更換工程。當日被告的分判商把屎渠接駁一條膠喉,然後把膠喉駁入大水桶,載盛屎渠流出污物,水桶則放置廁所與廚房之間的位置。
然而,屎渠突飛脫,與膠喉及大水桶分離,屎水及其他污物淹入單位,屎迹斑斑,把屋內家具浸爛。原告的姪女午膳時返單位赫然發現事故,姪女與她整晚徹底清潔單位。然而,原告無法走出「爆屎渠」陰霾,雖多番竭力清潔單位,因衞生環境變得惡劣,兼且遺留臭味,終日飽受困擾,抑鬱成病,出現情緒問題。05年8月因精神問題入院,證實患上抑鬱症,治療近5個月才出院。醫生指,原告因屎渠事件,導致永久性精神病,喪失再當保安員的工作能力。
案件編號:HCPI65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