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br>前警員涉亂倫無罪釋放

案件速遞
前警員涉亂倫無罪釋放

【本報訊】曾因犯事而被判囚,並在陽具鑲珠的前警員,涉嫌自幼女6歲開始,性侵犯女兒至她16歲。他被控非禮及亂倫等5項罪名,經審訊後,陪審團昨在高等法院一致裁定前警員全部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45歲被告原被控2項非禮及3項亂倫罪,指他於96年至06年間,藉詞叫女兒替他「揼骨」而上下其手肆意非禮。至女兒長大後,他衝入女兒房間,與她亂倫。辯方曾指女兒不滿被告因犯事被判囚,連累一家人要領綜援過活,及破壞她與男朋友的戀情,質疑其口供的可信性。
案件編號:HCCC22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