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斥深夜致電如幽靈纏擾<br>副經理非禮女生囚12月

官斥深夜致電如幽靈纏擾
副經理非禮女生囚12月

【本報訊】身材肥胖矮小的工程公司項目副經理,兩度在巴士內非禮15歲女生,並在深夜致電騷擾她。副經理經審訊後裁定兩項非禮罪名成立,裁判官斥責副經理在巴士再遇女生,「食過翻尋味」而侵犯她,必須判監,副經理被判入獄12個月。

針對怕事性格犯案

被告陳志堅(29歲)早前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否認控罪。裁判官羅德泉指女事主年僅15歲,缺乏人生經驗,被告投身社會工作多年,年紀比女生年長一倍,針對女生不敢吭聲和怕事的懦弱性格而犯案。他索取女生的手提電話號碼,為日後犯案作準備,又在深夜致電女生,其行徑猶如幽靈纏擾,又「食過翻尋味」,兩度非禮女生,以上種種均令本案變成最嚴重的同類案件。
辯方求情時指出,被告以往沒有任何刑事紀錄,他願意接受心理輔導,僱主的求情信也指被告工作負責任,從沒有侵犯其他同事,盼法庭輕判。
案情指去年5月23日,被告乘搭巴士巧遇女生時,用手揑女生臀部。他見女生不敢張揚,竟在她耳邊說:「你做乜唔叫呀?」他向她索取手提電話號碼,又在當晚三度致電女生。
直至6月17日,女生在城門隧道巴士站轉車時再遇被告,被告竟三度調位從不同方向非禮她,如撫摸她的大腿及雙膝,又企圖將手塞進女生上衣及校裙內。女生在荃灣下車後,被告仍尾隨着她,更說:「畀少少錢你,制唔制呀,淨係摸你。」警方最終憑女生的手電紀錄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KCCC55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