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一個波友要求我送一本新書給他,他說他是我的超級粉絲,然後他開始滔滔不絕地訴說他有多麼多麼熱愛我的文章,每天不看我的文章就不能安心上床睡覺,去外地公幹也要上網看我的專欄,「有幾篇特別喜歡的文章我差不多會背!你是我的偶像啊!」他熱切道。
他說的應該不是謊話,我確實曾經收過他的電郵,描述他對我文章的激賞。
既然如此,我多口問:「那為甚麼要我送新書給你?」
波友是會計師,在一間跨國公司任職高層,他問了我一個奇怪的問題,「每賣出一本書你可以賺多少錢?幾塊錢吧?你又不是沒錢,我不認為你等着那幾塊錢開飯,那你為甚麼要從我身上賺幾塊錢?」
我被這個問題雷着了,完全O晒嘴,不知如何應對。
我是一個職業作家,寫作是我的工作,而書,的確是一本一本賣出去的,書上每一個字則是我逐字逐字寫出來的。作家的工作方式及賺錢方式就是這樣。為一串魚蛋一個手袋一輛車一間屋埋單是理所當然的,那麼,為作家的文字和思想埋單為甚麼就變成了一種施捨?因為寫作是清高的職業?從事清高的職業就不能一本一本賣書,而應該一本一本送書?
我是個性格古怪的女人,大家一起飲茶,我埋單無所謂,但牽涉到原則問題,我不打算讓步。在我看來,這是對我,以及我所從事的職業的侮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