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暴易暴有罪。美國西雅圖一名副警長,在拘留室審犯,卻遭涉偷車的少女起飛腳,心生不忿,於是對少女拳打腳踢扯頭髮,以暴易暴的結果,是他被控四級傷人罪。
案發於去年11月,懷疑偷車的15歲少女,被帶返市郊一間警署問話,由31歲的副警長保羅申(PaulSchene)押入拘留室。但少女甫進拘留室,就在門口向保羅申起飛腳,保羅申沒有打不還手,隨即起飛腳回敬,然後一手推她到牆邊,拳打腳踢後,再狠狠扯着她的頭髮,將她直摔倒地,臉部朝下。
另一名警員曾企圖制止保羅申毆打少女,但他沒停手,反而繼續向少女揮拳,之後還拉着少女的頭髮,將她帶離拘留室,過程全被閉路電視拍下。少女事後說呼吸困難,要接受醫護人員檢驗。
檢察當局上周五公開有關片段,以佐證保羅申明顯濫用暴力和違反警方指引,但他否認指控。保羅申曾於執勤期間向兩人開槍,其中一人不治,法庭其後判他合法開槍。
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