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羅蘭的伴侶貝爾熱說,如果中國讓達賴喇嘛回西藏,他就會把收藏的那兩個圓明園獸頭送回北京。
這一下,就捅了馬蜂窩了。舉國上下,無不譴責,連第一次亮相的外交部發言人馬朝旭都在例行記者會上說此舉荒謬。
這麼一鬧,那兩個很難看的獸頭必定身價百倍增了。
最近一期的《三聯生活周刊》有一篇關於大陸農村盜墓的文章。盜墓者都是普通農民,文章說,盜墓者幾經轉手之後,盜出的物品就成了流散的文物,堂而皇之以古董及收藏品的面貌,出現在市場上。
以此作比,當年在圓明園搶東西的英法聯軍士兵,等於盜墓者,他們盜走了中國文物,流散出去,成了古董、收藏品,被外國的博物館和收藏家收藏起來。
自家的東西收在人家的博物館裏,心裏總是不太好受。但如果將這些國寶當作全人類的文化遺產,卻又不得不承認,人家博物館對此的保護工夫,還真做得不錯,那些國寶起碼逃過了「文革」年代「破四舊」的厄運,一直身價很高很有尊嚴地向世人展示璀璨的中國古代文明。至於是不是有可能將這些國寶全部拿回來或者買回來,讓它們「回家」,那是後話。
其實,你知道最大的一件被人搶走後來又「回家」的「文物」是什麼嗎?就是你我生活的香港。
香港起初像那些獸頭一樣被洋鬼子搶走,叫人痛心疾首。但後來的發展,卻出人意表,令人生「還好有此一搶」之感。連絕頂聰明的鄧小平,都覺得這件「文物」被英國人管理得實在不錯,生怕貿然取回,會弄壞,這才決定,就算取回,也用原有的方式,再保它五十年。
可見「文物」這樣東西,誰會得愛惜,不亂搞,珍之重之,誰才是好藏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