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申訴專員主動調查政府推行《公開資料守則》的成效,專員戴婉瑩指出,政府部門對守則存在相當大的誤解,甚至全不理解。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回應稱,當局已預留財政資源,加強市民對《守則》的認識。
專員狠批主任無知
戴婉瑩狠批政府有則不守,她說,有部門及職員對守則存在相當大的誤解,甚至全然不理解。有部門在拒絕提供市民要求的資料時,時而沒有說明理由,時而更提出守則內並沒有的理據,又或錯誤引用守則條文。有時,甚至連部門的公開資料主任對條文也顯得無知。
申訴專員公署近年接獲公眾投訴政府拒絕發放資料的個案倍升,06年5宗,07年13宗,08年25宗。公署高級行政主任陳錫霞指出,一些政府部門似是利用《守則》推搪提供資料的責任,多於作為發放資料依據。最常見的誤解是,政府會以「內部文件」為由拒絕發放資料,但《守則》根本沒有說明「內部文件」不准查閱;部門又常以資料屬「第三者」為藉口拒絕提供,但《守則》其實容許在第三者同意或基於公眾利益下提供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