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京法院前日審結棲霞區原區長助理潘玉梅的貪污案,潘玉梅被判死緩、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案情指現年46歲的潘曾收受共1,190萬元(人民幣.下同)賄款,辦案人員她的父母家中,起出其中532萬元現鈔,共重26公斤,銀行職員要花個半小時才清點完。 江蘇《揚子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