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發生廣州「孫志剛案」的翻版「躲貓貓案」,同樣引起網民強烈不滿。不同者,「孫志剛案」在溫家寶親自過問後,二十多名在收容所虐打孫志剛致死的公安被判刑,歧視民工的城市收容遣送制度也被取消;相反,雲南當局事後謊話連篇,用盡手段隱瞞真相,企圖堵塞悠悠眾口。
上月二十九日的年初四,雲南晉寧縣村民李蕎明,上山砍樹時被公安拘捕,其間不准與家人見面。八天後,公安致電李家,告知李蕎明受傷,李父趕到醫院,發現兒子「全身是血,頭腫得跟蒸開的饅頭一樣」;四天後(二月十二日),李蕎明因「重度顱腦損傷」不治,距他結婚之日不足四天。
公安說,李蕎明放風時,同獄友在看守所玩「躲貓貓」遊戲(即捉迷藏),由於眼部被蒙而不慎撞到牆壁。其後,晉寧公安局公佈的調查結果,把「躲貓貓」改成「瞎子摸魚」,指蒙着眼的李蕎明捉到獄友普某,反被對方拳打腳踢,李撞中門框受傷。
一個二十四歲準新郎,突然被捕入獄,還有心思玩這種小孩玩意?即使真玩此遊戲,會那麼投入嗎?昆明市第一人民醫院神經外科李建明醫生也表示,要對成年男子造成致命傷害,一定要有巨大外力,「一般的不小心摔倒或撞擊中,人有自我保護意識,很難造成這樣大的傷害。」
專家及常識都告訴我們,公安的說詞不盡不實,猶如侮辱我們智慧。雖然沒證據證明李蕎明被虐打致死,但肯定絕非「躲貓貓」。事實上,公安的說法遭網民一面倒狠批。正因為網民批評不斷升溫,雲南省委宣傳部找來一批網民,組成調查團,到出事監獄走一圈,讓他們撰寫報告,為官方的說詞背書。
確實有人以為,此舉顯示了網民力量,也是第一次有網民參與調查,是一種進步。但調查團既無法見到公安口中的「疑兇」普某,也沒看過醫生及驗屍報告,怎能查出真相?更何況,他們沒有法定的身份,即使找到真相,又有甚麼公信力可言!
相反,正因為這個調查團,讓人誤以為雲南當局真想引入民間力量協助調查,從而模糊事件,這實際上跟民主、尊重民意等,背道而馳。更何況網民調查團中有不少是當地記者,歸雲南省委宣傳部管,令這個調查更難有公信力。
要令公眾釋疑,必須由司法機關徹查,甚至由雲南省人大代表介入,否則雲南當局將被永遠釘在恥辱柱上,雲南公安也將永遠背負虐待疑犯致死的嫌疑。
張華
逢周二、五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