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迅通信創辦人詐騙判囚

潤迅通信創辦人詐騙判囚

【本報訊】上市公司潤迅通信創辦人兼前主席侯東迎及前行政總裁李斌,為隱瞞公司支付的娛樂費及送禮費,5年內利用兩間空殼公司,簽訂虛假顧問合約,假稱曾提供顧問服務,騙取公司共1,200萬元。兩人早前被裁定一項串謀詐騙罪成,昨在區域法院被判囚四年。
法官鮑理賢判刑指,案中涉及大量文件及虛假賬項紀錄,計劃精密,廉署調查員須花費大筆公帑,長時間調查才能揭發案件,兩被告的行為令香港在國際上的聲譽受損。
案情指,兩名被告於00年9月至05年4月間,串謀其他人詐騙潤迅通信及其附屬公司,即潤迅網絡通信(亞洲)有限公司(下稱網絡通信)及ChinaMotionHoldingsLimited(下稱CMHL)。兩人在董事局不知情下,使網絡通信與兩間承辦商簽署三份顧問合約,假稱替公司在亞太區及北美洲的業務提供專業服務,每月支取10萬至43萬多元的顧問費。

公司付1,200萬顧問費

惟兩間承辦商從未向網絡通信提供任何顧問服務。涉案除顧問合約是虛假外,其中一間承辦商的登記地址更是潤迅通信的註冊地址,根本沒有任何運作及僱員。兩被告令潤迅通信及旗下公司支付達1,200萬元顧問費,終被拘控。
案件編號:DCCC97/08

潤迅通信創辦人兼前主席侯東迎昨被判囚4年。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