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駭人聽聞的旺角警署強姦案,涉案警員在警署內非禮及強姦4名女子,他昨日再解上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被加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控方諮詢律政司意見後,將另外3項非禮及1項強姦罪轉解至高等法院審理,押後至4月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警員繼續還柙。
被告警員梁禮仲(29歲),案發時駐守旺角刑事偵緝隊,新增控罪指被告於去年11月25日,試圖勸說強姦案投訴人X小姐,指可用港幣10萬元,令X撤銷對被告的控訴。
至於另一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控方經諮詢律政司意見,押後至3月24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訊。
被告除涉嫌強姦X小姐,另被指於去年11月14至24日間,在旺角警署的認人行列室內非禮A、B、C小姐,她們是不同案件的報案人或疑犯,年齡介乎16至21歲。
案件編號:KCCC686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