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盈盈醉駕認罪押後判<br>官:案涉交通意外 須閱社服令報告

湯盈盈醉駕認罪押後判
官:案涉交通意外 須閱社服令報告

【本報訊】電視藝員湯盈盈去年於西貢醉酒駕車,遇上紅燈收掣不及,令前方電單車司機及女乘客受傷。她昨日在多名助手及友人陪同下,前往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控罪,吸引大批記者採訪,法庭門外部份行人道及行車線須一度封路。湯盈盈聘用資深大律師駱應淦代為求情,表示後悔,又指事件已影響她的形象,要求輕判。案件押後至下月9日判刑。 記者:楊家樂、卓寶花

現年33歲的湯盈盈,10年前曾經有不小心駕駛的紀錄,現被控以醉酒駕駛以及不小心駕駛兩項罪名,昨日於觀塘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40多名記者一早於法庭外霸佔有利位置,警方亦不敢怠慢,用鐵欄劃出採訪區,並把法庭正門外的一段行車路封閉,防止車輛駛近或停泊。湯盈盈的助手預先到場打點以及視察環境,又與警員交涉,要求讓湯盈盈於正門外下車。

曾寫信慰問兩傷者

湯盈盈選擇以英語進行答辯,表示認罪及同意案情,並聘請資深大律師駱應淦代為求情。駱應淦表示,湯盈盈只會於應酬時喝酒而非酗酒者,案發前她出席劇集《蔡鍔與小鳳仙》的煞科派對,席間曾飲用威士忌加水。當時她發覺自己有醉意,已小睡片刻才駕車,但一時愚蠢而決定錯誤,實屬不幸。
駱應淦續指,雖然兩名事主傷勢不重,但湯仍非常關注兩人情況,事發後立即派助手前往醫院了解情況,之後又寫信給他們道歉及慰問,自言感到後悔和迷茫,未曾遇過類似事件,不知如何處理。

意外當日,湯盈盈的私家車收掣不及,撞向前面電單車。 資料圖片

因案承受巨大壓力

對於自年廿八落馬洲六死大車禍後,輿論均要求重判醉駕者,駱應淦表示兩者不能相提並論;又指湯盈盈多次接受記者訪問,均鄭重傳遞「不要酒後駕駛」的訊息,而本案也令她承受巨大壓力,形象及聲譽受損,影響她接受政府機構的工作邀請,希望法庭輕判。
署任主任裁判官胡雅文表示一般會考慮罰款及停牌,但鑑於本案涉及交通意外,遂先索閱社會服務令報告,下月9日判刑,繼續批准保釋。

酒精測試超標三倍

案情指,湯盈盈於去年11月30日晚上11時,駕駛平治房車至西貢公路與康健路交界,遇上紅燈但收掣不及,撞向前方電單車,電單車司機跌在路面,女乘客更被拋到湯的車頭擋風玻璃,兩人手腳受傷。事後警員替湯進行呼氣測試,酒精含量為100毫升中有80微克,超過法定的22微克近三倍。
案件編號:KTCC109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