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你出頭<br>警處理失蹤者被疑疏忽

為你出頭
警處理失蹤者被疑疏忽

親人失蹤家屬報警求助,以為警方會盡力搜尋,可惜兩個多月仍杳無音信。怎料家人無意中看到警方發出一則新聞公告,稱兩個多月前曾在海旁發現一具男屍,形容外貌竟與失蹤親人十分脗合,追問警方才安排辨認手續,而屍體早已下葬在無人認領屍體的沙嶺公墓,質疑警員調查過程疏忽。

讀者許先生的外甥(阿成,25歲)去年11月3日離家後失蹤,家人四出尋找,也找不到下落,四天後(即11月7日)晚上到屯門分區警署報案,警員落口供後承諾跟進,惟兩個多月後仍無回音。

已落葬仍籲提供資料

1月18日,許先生瀏覽網上新聞時,竟無意中發現警方當日發出一則「屯門屍體發現」新聞,內容提及警方去年11月8日於屯門龍鼓灘發現一具男屍,死者身上沒有身份證明文件,呼籲市民提供資料,而描繪死者的年齡、身高及身上衣着等內容,與阿成十分相似。
許先生即時致電屯門警署查詢,警員安排翌日到青山警署辨認,他看過屍體相片後,確認死者是其外甥。他質疑警方處理疏忽:「我哋11月7號已經報警,原來警方第二日已經搵到我外甥,呢兩個幾月咁長時間,我唔明點解警方冇做到失蹤人口配對,同埋安排我哋認屍。」
然而最令他氣憤的,便是當他欲領回阿成遺體辦理身後事,警方指已於1月16日將遺體運送沙嶺公墓下葬。「佢哋處理好有問題,點解會落咗葬先出公告呼籲市民提供不明身份死者嘅資料?」
警察公共關係科回覆,許女士(許先生姊姊、失蹤者母親)11月7日到屯門分區警署報案兒子失蹤,根據其提供資料,其身上並無紋身,案件隨後轉交新界北總區失蹤人口調查組跟進。
警方續稱,11月8日警方在龍鼓灘發現一具男屍,身體已腐爛,死者左胸與右大腿有紋身;調查組當時認為死者身體特徵與失蹤者特徵並不脗合。12月中調查組曾就案件致電許女士,再查詢其兒子的身體特徵,獲覆他身上沒有紋身。就許先生辨認相片後指屍體便是其外甥,警方現正進行DNA樣本比對。

未接過警方致電查詢

警方指出,根據警方內部指引,所有身份不詳的屍體須在剖驗後一個月內埋葬,上述案件,法醫官檢屍後沒證據顯示死亡原因有可疑,故食環署按照程序,將屍體送往沙嶺公墓埋葬。
不過許先生表示,其姊未有接獲警方致電查詢紋身一事,而事實上,其姊也不知兒子身上有紋身。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形容事件「不可思議」,他認為除非屍體的身體特徵跟同家人提供的失蹤者資料完全不脗合,否則警方沒理由不作懷疑,又未有安排家人嘗試辨認。他質疑調查過程中有疏忽,以致事件拖延逾兩個月,他建議死者家屬向警察投訴課投訴。
檔案編號:0119030

話你知:沙嶺公墓葬無名屍體

所有身份不明或無人認領的屍體,警方調查後會由醫院或公眾殮房轉交食物環境衞生署轄下沙嶺公墓埋葬。沙嶺公墓位於打鼓嶺邊境禁區內,若遺體下葬後其家屬欲認領遺體,可向食環署提出申請。食環署透露,如滿6年仍無人認領,該署便會安排撿拾遺骸火化,然後重葬於沙嶺墳場公墓內;去年,共有364具無人認領遺體下葬公墓,其中60歲或以上佔230具。每個公墓墓碑不會有名字,只編配一個號碼作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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