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慣了內地傷亡數百人的煤礦爆炸,聽慣了對帶血的煤的譴責,聽慣了要向高官究責的呼籲,再次聽到山西煤礦爆炸傷亡慘重時,內地網民的反應不再激憤,只是搭起高高的帖樓哀悼死者,連山西省長、國家安全生產監管總局前局長王君也說:「我們已經哭不起了。」
「吃陽間飯幹陰間活」
中國煤礦礦難頻生,有安全設施不足的歷史欠債問題,也有依賴人工採煤的技術落後問題,更有規章制度形同虛設的監管問題。礦工則自稱煤礦井下的工作是「吃陽間飯,幹陰間活」,或者形容為「四塊石頭夾塊肉」(四周都是石頭,礦工像被夾在中間的肉)。
2005年是中國煤礦災難的高發年,當年一次死亡超過30人的特別重大事故就有11宗、造成961人死亡。在輿論壓力下,當局採取一些特別手段,國家發改委、國資委、全國總工會、國家安全生產監管總局等七部門在2006年規定,國有重點煤礦集團的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每月下井不少於3次,重點煤礦的黨委書記、礦長每月下井不少於10次;這一規定後來推廣到小型煤礦的法定代表人,即老闆、礦長每月下井不少於10次。
這種強迫國有大煤礦的高官及小煤礦的老闆下井與礦工同冒生命危險的非常措施,在某種程度上逼他們重視煤礦安全,2006、2007年煤礦特別重大事件得以下降。但是,由於高官、礦主下井的規定缺乏有效的監管,他們下井的深淺、在井下的時間長短,都未有詳細規定,官方亦未公佈執行情況及懲罰情況。事過境遷,去年煤礦的特別重大事故開始回升,如今山西又發生煤礦爆炸,再次響起煤礦安全的警號,也令人再次關注高官、老闆下井的監管問題。內地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制度、規章不可謂不多,但或因高官作騷而流於形式,或因官商勾結而未能落實。顯然,一日制度不能有效實施,礦難就難以遏制。
電郵:mailto:[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