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署主任涉向六女童露械

屋署主任涉向六女童露械

【本報訊】屯門驚現專向女童埋手的年輕露械狂,至少六名受害人遭殃,年齡最小的僅得九歲。警方調查之下,赫然發現這名危害區內人士安全的青年,竟是一名屋宇署安全主任。他暫被控以一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昨遭押解到荃灣裁判法院提堂,不准保釋,等候認人手續。
現年24歲的被告陳志新,報稱為屋宇署合約制安全主任,與父母同住於屯門大興邨興平樓。他暫時面對一項控罪,指他於去年12月22日,在興平樓4樓至5樓梯間,向一名11歲女童展露陽具。庭上所見,中等身材的被告架上眼鏡,外貌斯文。

容貌遭閉路電視拍下

控方透露,被告沒有案底,被捕後曾向警方承認犯案;控方又指他牽涉另外5宗同類型案件,事主全為16歲以下的女童,其中兩名分別僅得9歲及10歲。
庭外消息指,被告其中一次犯案時,容貌遭閉路電視拍下,令警方可循此線索破案。
辯方昨向法庭提出保釋申請,表示被告願意暫時搬往叔父位於屯門三聖邨的寓所居住,遠離事發地點。惟裁判官嘉理仕認為案件牽涉多名女童,罪行嚴重,不准被告保釋,並將案押後至本月26日,轉往屯門裁判法院再訊,待警方進行認人手續。
案件編號:TWCC5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