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有報紙報道,四川大地震時揹着妻屍逃難的「揹妻男」吳加芳,最近因為不肯供養父親,被胞弟吳加香告上法院。
這種家庭糾紛,哪裏都有,但到了中國,這件事情「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所謂「引起強烈反響」,就是有很多人,對這一件事指手劃腳,說三道四。
中國人總叫人家不要多管閒事,但中國人最喜歡管閒事。中國人管起人家的閒事來,好像自己家裏的事一樣,特別賣力。
這個吳加芳,因為揹過妻子的屍體,曾被稱為「最有情義的男人」,前不久還和一名慕名相愛的女子結了婚,開始了另一段「幸福生活」。
在中國,流行樹典型,立標兵。吳加芳於是成了一個形象。成了這個形象之後,在他身上發生的事情,必須有情有義,只有這樣,才符合全中國人民膚淺的道義要求。
現在,全國人民卻發現這個「有情有義」的男人,竟然連自己父親都不肯供養了,馬上斷定他十惡不赦,大逆不道,立即產生了「強烈的反響」,對他大肆鞭撻了。
一個人對老婆有情有義,跟他供不供養父親,是兩件碰不上頭的事。一個人不肯供養父親,也未必就是無情無義,你怎麼知道他們父子間有過什麼樣的故事?
中國人對自己的要求不高,但對別人的要求特別高。那些被人定下崇高形象的人,於是便如生活在刀口上,不能有一絲差錯和瑕疵,否則,必須一死以謝天下。
我想這個吳加芳沒有後悔揹着妻子的屍體千里走單騎,但他大概後悔被人發現他做了這一件事。被人發現他做這一件事之後,他背上的妻屍就變成了他的一個「品德十字架」,一輩子都放不下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