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款物資<br>14億不翼而飛

善款物資
14億不翼而飛

四川去年發生大地震後,中央、地方各級政府安排抗震救災資金1,287億元(人民幣.下同),各地接受救災捐贈款物640多億元,如此龐大的財物,卻屢次遭到挪用,最少涉及14億元。當局已向紀檢及司法機關移交146宗案件,涉案人員162人。
根據審計署在今年元旦公佈「關於汶川地震抗震救災資金物資審計情況公告(第4號)」指出,截至去年11月底,該署共接獲民眾1,962舉報,其中176宗轉交有關部門調查。公告透露,部份地區、機構對救災款和物資使用不當的情況有六種:一、災情上報不準確;二、救災資金的撥付、使用不及時;三、救災物資管理不規範;四、救災物資未按需要採購,部份物資價格偏高;五、擅自改變救災資金用途;六、捐款大量結存。
案情最嚴重一個的是四川省崇州市旅遊局、交通局各自上報通往九龍溝和雞冠山景區的47公里公路受地震損毀,造成數據重複申報,多列受災損失12.3億元。除重複報數,亦有單位借機將賑災款挪用、瓜分。四川茂縣衞生局將2萬元善款,以會費名義挪用,當作個人及集體獎金,而甘肅省隴南市交通徵稽處則把近5萬元善款,用於獎勵、發放職工補助和防暑費等用途。
此外,天津紅十字會和陝西民政廳購買145輛照明燈車時,價格比同型號產品貴四成,而四川省醫藥公司購買兩種消毒液時,價格亦比震前貴32%。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