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誕3子<br>西班牙婦賠丈夫196萬

通姦誕3子
西班牙婦賠丈夫196萬

西班牙一名女子背夫偷漢,更將和情夫通姦誕下的三名孩子,佯裝成和丈夫的愛情結晶。東窗事發,丈夫入稟索償,鬧到最高法院,法院裁定不忠妻子要向丈夫賠償20萬歐元(196.6萬港元)。
涉案夫婦1987年結婚,丈夫一直懷疑妻子有外遇,至2001年才發現妻子已不忠六載,親子鑑定更揭發四名孩子之中,只有一人是親生骨肉。他怒不可遏入稟索償,初級法院判不忠妻子「道德傷害」丈夫,要賠償10萬歐元(98.3萬港元)。
不忠妻子不服,上訴至最高法院,辯稱丈夫冷落她兼不忠。法院不相信她的供詞,反指她欺騙丈夫,所以維持原判,更將賠償金額加碼至20萬歐元(196.6萬港元)。丈夫又要求妻子支付親子鑑定費用。
為了保護孩子身份,法院將涉案男女名字保密。通姦在西班牙獨裁者佛朗哥統治期間屬刑事罪行,涉案男女可罰款和入獄。對於通姦罪,各地罰則不同。美國馬里蘭州通姦罰10美元,密歇根州可判終身監禁。南韓可判坐監。非洲烏干達罰女不罰男。
英國《泰晤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