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費判屬工資 旅行社須補償巨款<br>億元賠4000領隊

小費判屬工資 旅行社須補償巨款
億元賠4000領隊

【本報訊】終審法院早前裁定領隊小費屬工資一部份,旅遊業議會昨估計,業界十多間較具規模的旅行社,將要動用一億元給近4,000名領隊作出補償。對於工會爭取將休息日也計入工資內,旅議會認為沒有可能,因此舉會令補償總額高達四億元,業界難以承擔。職工盟今日會與領隊開會商討,初步認為資方最少要將某個比例的休息日計算入工資之內。
記者:雷子樂

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昨表示,一億元只夠對領隊作補償,並未計算導遊、司機或會提出追討。康泰、永安分別僱用了約600及約300名領隊,估計要動用一至兩千萬元作補償。至於補償金何時到手,董耀中指要看個別旅行社的安排,例如已離職的領隊有可能優先獲安排賠償,若領隊仍在旅行社工作,則有可能到離職時才獲發補償金,一切由勞資雙方協商。

爭取休息日也計入

工會與旅行社另一項爭拗,是休息日工資的計算方法。工會認為應將小費也計入休息日薪酬,但有旅行社仍只以底薪按比例計算休息日薪酬,雙方爭持不下。董耀中表示,由於《僱傭條例》沒就休息日薪酬作出規定,因此休息日有沒有薪酬,及薪酬如何計算,都可由勞資雙方協定。
他續稱,若連用一年52天的休息日都計算薪酬,業界共要給予領隊四億元補償,有巨大財政壓力。議會下周三將與工會再商討。董耀中指出,今年1月的印花稅金額只得約264萬元,較去年同期跌逾三成;機票生意額也跌35%,呼籲領隊同舟共濟。
職工盟旅遊業(外遊)領隊及導遊工會幹事勞詠姬表示,員工認為,休息日沒有薪酬絕對不可接受。她指過去有旅行社在休息日要領隊到門市櫃位當值,人工是以1,800元底薪按比例計算,日薪只得60元,即時薪低於10元,極不合理。「我哋未必要全年52日休息日都計足人工,但起碼要有一個合理比例同計算方法」。工會今日會再開會商討下一步行動,下周三會與旅遊業議會開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