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本人按照政府早前公佈的注款計劃資格準則,知道自己應合資格獲取6,000元注款,假若在今年3月底仍未收到注款,請問可如何跟進?
答:積金局會安排受託人於今年3月至4月底期間,將注款存入合資格成員的強積金賬戶內,大部份合資格成員會於3月底前獲得注款通知。
由4月起,若計劃成員認為自己符合注款資格,但又沒有收到注款通知,便可查詢或要求覆核資格。
注款熱線四月開放
計劃成員需於9月30日或之前致電積金局注款熱線、親身到積金局觀塘辦事處或以書面提出要求覆核其注款資格。有關注款熱線將於4月開放。
積金局收到有關覆核要求後,會按照既定資格準則覆核,並以書面通知覆核結果。若要求覆核者仍不滿,須於覆核結果發出後的三星期內提出理據上訴,有關上訴會交由上訴委員會處理,積金局最後會以書面通知上訴結果,該結果為最終裁決。
積金局「政府向合資格成員注款」的專題網頁可瀏覽
http://www.mpfa.org.hk/tc_chi/quicklinks/quicklinks_gic/gic.html
積金局熱線:2918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