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洗錢案:扁家大賬房四罪全招認<br>首位公僕認貪污 要求與扁對質

陳水扁洗錢案:扁家大賬房四罪全招認
首位公僕認貪污 要求與扁對質

台灣總統府前出納、「扁家大賬房」陳鎮慧,昨日終於用短短兩分鐘承認犯下貪污、偽造文書、洗錢以及偽證等四大罪,包括罪刑較重,此前一直拒不承認的貪污和洗錢罪。陳不僅是扁家弊案中首名認貪污的公務員,還請求與案中四名被告對質(見表),並希望認罪後官司早日塵埃落定,好讓她規劃下半輩子人生。而她更獲得檢方請求未來判決免刑。

一度擔心認罪就要坐牢的陳鎮慧昨出庭時一副驚弓之鳥的樣子。昨午一到法院就低頭快步走向二樓法庭,卻緊張的把高跟鞋掉在樓梯間,陳只能尷尬的回頭穿鞋。法院在2時30分開庭,一如外界預期,她在開庭兩分鐘內就認罪,但聲音微弱。

不滿舊上司卸責

陳鎮慧的律師林達傑在庭訊後稱,陳鎮慧在得知其舊上司總統府前副秘書長馬永成、總統府前辦公室主任林德訓都將責任推到她身上時,感到不可思議。林稱,陳現在失業,生活都靠親友,認罪是希望能盡快讓案件塵埃落定,開始下半輩子的新生活,但為了避免扁、珍、馬、林仍將責任推到她身上,所以先向法院提出申請傳喚這四人,保留未來對質的權利。林並證實,陳的確在特偵組偵訊時說過,滯美不歸的新光醫院前院長黃芳彥曾叫她:「不要亂講,就說不清楚」。

轉做污點證人

對洗錢部份,陳鎮慧開始稱不清楚全貌,她只是應吳淑珍指令滙錢。但她強調說,「我只知道她(指吳淑珍)叫我去滙(到海外),我就去滙」,強調都是吳拿錢給她叫她去滙的。檢方稱,陳已認罪且非直接故意,建請法庭量刑時,盡量對她有利。至於國務機要費案涉貪污部份,陳也坦承犯罪,沒有任何意見。陳昨日轉為污點證人。
對於陳鎮慧要求與其他四名被告對質,審判長蔡守訓最後裁定,若有需要,將分批傳召證人。珍的律師林志忠說:「這是被告權利,法院若認為有需要就會配合,但我認為沒對質必要,該認的部份吳淑珍已經認了。」馬永成、林律師李勝琛則稱:「相信她認罪有她自己的考量,當然對馬、林來說,未來必須更用力去證明自己的清白,不過馬工作繁重真的會如她講的去處理員工犒賞名冊這種小事嗎?相關事實真相還是要經過法院調查,應該不是一個人說的就算事實。」
台灣《蘋果日報》/《中國時報》

扁案四名被告的供詞

陳水扁(前總統)
國務機要費是手下(幕僚)在處理的,我都不清楚

吳淑珍(前第一夫人)
承認蒐集他人發票,但都是幕僚叫我去蒐集的,我沒貪污,也沒把錢私用

馬永成(總統府前副秘書長)
報賬是陳鎮慧負責,陳幫扁處理財務多年,許多財務混在一起

林德訓(總統府前辦公室主任)
國務機要費都是陳鎮慧領取,犒賞清冊也是陳造冊的

註:由於上述被告把責任推給陳鎮慧,她要求對質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