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法院繼早前作出史無前例丈夫強姦太太案後,釜山法庭前天(周三)也作出歷史性的裁決,裁定一名男子強姦變性人罪成,判監三年,緩刑四年,成為南韓首宗強姦變性人而入罪的個案。
案情指,28歲的被告,去年8月,闖進58歲變性人的寓所內爆竊,見到「女」事主後色心大起,強姦了她,及後被捕。法官前日審結此案時,指受害人雖然原是男人,但自1974年接受變性手術後,一直跟她同居多年的伴侶保持正常的性關係,故此應把她當作女性,故此判被告強姦罪名成立,判他入獄三年,緩刑四年,另加120小時社會服務。
判決是史無前例,因為南韓刑事法是不認同同性強姦的概念,1996年,最高法院曾駁回同類強姦變性人案件。三年前,南韓立法認許變性人變性後有權更改性別的權利,令到變性人獲得合法地位。目前南韓約有70,000人接受過變性手術或治療。
法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