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遺失嬰屍調查委員會縱然完成報告,但案情仍有多個疑團未解。委員會成員透露,殮房技術員(即周國華)除了給假口供揑造最後看見嬰屍及發現遺失日期,更偽造證據,在嬰屍屍籤上「做手腳」,掩飾他之前沒有更新屍籤的過錯。
男嬰去年12月15日逝世時,手帶及屍格上的屍籤只寫上母親姓名,殮房19日才接獲印有嬰兒姓名的資料。調查委員會成員朱耀明牧師向本報表示,該名技術員當天沒有即時為嬰屍更換手帶及屍籤,直至發現嬰屍遺失後,才把更新標籤貼到屍籤上,並訛稱19日及更新資料時最後一次看見嬰屍。
「佢啲口供太完美」
調查委員會上月15日召開首次會議時,已知悉此事。朱耀明指,該名技術員起初已「誠信破產」,令調查工作非常艱巨,「我成日好𤷪𤺧,夜晚瞓唔到。無論我哋點查,職員證供都係不可盡信。點令家人、公眾信服,點向喺堆填區搜索嘅警員交代?」
擺放嬰屍及成人遺體的「服務員一」及取出成人遺體的「服務員三」事發時均獨自工作,難以證實其供詞真偽。委員會另一成員張德喜指出,「服務員一」過往表現良好,但作供時太刻意強調沒有犯錯,「佢態度誠懇、勤力,假期又肯頂更,上司對佢讚不絕口。不過佢啲口供太完美。」「服務員三」則較可信,「講嘢快,唔使諗,語氣好肯定。」
委員會甚至不能證明「服務員一」最初有否把嬰屍放在成人遺體的大腿上,朱耀明說:「到目前為止,我哋都未能釋除呢個疑團。」技術員事發後則「過份冷靜」,發現嬰屍遺失後竟私下調查及偽造證據,「由遺失到上報嘅空白時間,究竟佢做過乜?同職員商量過乜?我哋唔知道。」
朱耀明又指,殮房行政助理初時向他表明殮房沒有垃圾桶及沒有銀色以外的屍袋,但他到殮房巡視時卻發現兩者存在。事件反映行政助理對殮房運作一無所知,沒有經常巡視及檢查紀錄。目前公立醫院病理部管理殮房,但他質疑病理部由法醫主理,對遺體運送及儲存工作「鞭長莫及」,醫管局須考慮把醫院殮房交由行政部規管。
東區醫院遺失嬰屍案情疑點
‧殮房「服務員一」供稱把嬰屍放在成人遺體的大腿上;但「服務員三」供稱其後取出成人遺體時,沒發現嬰屍
‧「服務員一」及殮房技術員均供稱,屍格一直貼上嬰屍屍籤;但「服務員三」供稱,取屍時屍格只貼上成人屍籤,沒有嬰屍屍籤
‧技術員發現嬰屍遺失後表現過份冷靜,未能充份解釋事後曾作出甚麼補救工作
‧記錄遺體資料的白板一般用黑色筆填寫,但嬰屍記錄則用藍筆填寫
‧記錄遺體資料的手寫簿有被塗改痕迹
‧殮房有垃圾桶及銀色以外的其他屍袋,與殮房行政助理所述不符
資料來源:調查委員會成員朱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