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有幸災樂禍權利 - 奉己

人民有幸災樂禍權利 - 奉己

奉己 中國大陸自由撰稿人

元宵夜放煙花,央視新建的配樓莫名被付之一炬。當晚,有關部門迅速下發「一級」通知,要求各網站在報道該新聞時「只用新華社通稿,不發圖片、視頻,不作深度報道;只放國內新聞區,關閉跟帖,自然滾動,論壇博客不置頂,不推薦」。事實證明此舉相當明智,然而好端端一幢大樓,幾十億的人民幣轉瞬間灰飛煙滅,廣大網民居然表現得極度幸災樂禍,究竟是何道理?

燒納稅人的錢

作為中共的喉舌,遺憾的是,維持央視運轉的並不是黨費,而是納稅人的血汗錢。千萬別說央視節目覆蓋廣泛,完全有能力自負盈虧──其所謂高收視率根本就是建立在沒有新聞自由的壟斷基礎之上。可納稅人又從這間壟斷機構得到了甚麼回報呢?
顛倒黑白、粉飾太平!
非典(沙士)期間的謊言,毒奶事件的隱瞞,以央視為代表的宣傳機器給國民造成的損失何止億計?逝去的生命又豈是金錢所能衡量?幾十億的大樓、上百萬的煙花,說蓋就蓋,想放就放,當然更不會徵詢納稅人的意見。有甚麼意見嗎?不蓋樓、不放煙花,省下的錢就會用於納稅人的養老、醫療和教育,就不會被大大小小的貪官污吏鯨吞蠶食?維權意識的薄弱,或者更準確的說,維權能力的薄弱令中國人普遍產生了不健康的心理。納稅人既然做不了國家財政的主,恐怕也只能假央視之手,以精神勝利法放自己的煙花燒自己的樓,自娛自樂,何罪之有?
面對央視,人民沒有追索真相、拒絕洗腦的權利!「新聞聯播」,所謂「聯播」,就是九百六十萬平方公里,滲入每個毛孔的「三個代表」、「八榮八恥」、「和諧」與「不折騰」,就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晚七點風雨無阻的「偉大、光榮、正確」,「從勝利走向勝利」……

玩火者必自焚

「多行不義必自斃!」
「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對付「不明真相」、「別有用心」、「不可告人」的「一小撮」,央視當然另有一套說詞,不過咒念多了難免應驗一回,可惜落在自己頭上的是這麼一句:
「玩火者必自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