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正籌備《基本法》23條立法及特首選舉的澳門當局,近期連番拒絕港人入境,除民主派外,連香港記者也不能倖免。香港《南華早報》攝影記者王智強昨日早上擬到澳門採訪歐文龍貪污案,卻被當地入境處以《內部保安綱要法》拒絕入境。本港新聞界及政界齊聲譴責澳門當局嚴重干預新聞自由,要求港府跟進。
記者:陳沛敏 謝明明
王智強去年7月在北京採訪奧運售票混亂時曾被公安拘留,但《南華早報》總編輯劉志權昨晚回應時表示,不想揣測澳門當局拒絕王智強入境的原因,但王與北京公安之間的「誤會」早已妥善解決。《南華早報》發表聲明,強調王智強到澳門是執行合法專業的採訪工作,事件嚴重干預新聞自由及王智強的行動自由,提出強烈抗議,並已去信澳門保安司司長張國華及新聞局局長陳致平,要求當局道歉。
採訪京奧時曾被拘留
入行14年的王智強接受查詢時說,從未被拒入境;昨日他往澳門採訪歐文龍案審訊前,已向澳門新聞局申請並獲發記者證。他早上約8時抵達澳門,向當地入境處櫃位職員遞上身份證後不久,另一人員到來撿去其身份證,然後把他帶到一房間,表示不准他入境,並說「今次唔得」。但除在他簽署的文件上註明是根據澳門《內部保安綱要法》拒絕他入境外,入境處人員沒有進一步解釋原因。
去年7月一批香港記者在北京採訪奧運售票情況時,遭北京公安驅趕,混亂中一名公安報稱下體受傷,王智強事後被帶走拘留近六小時後獲釋。王智強昨晚表示,之後他曾到廣東省旅行,去年底及上月也曾到澳門採訪,入境時都沒有問題;今次被拒入境,令他莫名其妙。
「未立23條已經係咁」
香港攝影記者協會發表聲明,強烈抗議澳門當局嚴重妨礙新聞自由。新聞行人員協會則對事件深表關注及遺憾。國際記者聯會中國及香港代表胡麗雲指出,王智強已獲澳門當局批准採訪,如今被拒入境,當局欠缺合理理據,應盡早解釋;若澳門是為23條立法而拒絕王入境,更是嚴重侵犯採訪自由。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湯家驊批評,澳門政府打壓新聞自由,「未立23條已經係咁,立咗之後仲有新聞自由?香港人睇到真係好得人驚!」他認為,民主派議員被澳門拒絕入境,港府還可說泛民是政治人物,現在連香港記者也被拒入境,特區政府不能再坐視不理,「呢個已經係新聞自由問題,唔可以再袖手旁觀。」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認為,今次事件反映澳門當局的黑名單何其「廣泛」,且任意武斷,「唔知當香港人係乜嘢!」
保安局昨晚表示,正了解事件,但強調尊重其他地區政府依法執行其出入境管制,港府不會作不適當干預,惟視乎情況會與其他地區當局接觸和商討,務求為香港居民爭取更大旅遊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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