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身材肥矮的工程公司副項目經理,利用15歲名校女生怕事的性格,一個月內兩度在巴士非禮她。裁判官昨裁定經理兩項非禮罪名成立,並斥責經理凌晨時分致電女生,猶如幽靈纏擾,現索閱經理的背景及心理專家報告才判刑。
29歲被告陳志堅的代表大律師昨求情時解釋,女生被侵犯時沒有激烈反抗,以致被告心存誤會,自作多情,以為可跟女生發展成情侶。裁判官羅德泉不以為然,「喺巴士摸完人哋,仲以為人哋會有好感?」
摸臀10分鐘
被告昨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自辯時表示,女生打算到旺角找母親,惟她乘搭的86C九巴不經旺角,他建議女生改搭港鐵,更指女生讚賞他是好人,想跟他交朋友,被告才將手機交出,讓女生將自己的手機號碼輸入他的手機內。他承認曾在凌晨1時致電女生。
至昨日下午,裁判官裁決時批評被告的說法令人難以置信。他認為女生及其他控方證人誠實可靠,裁定被告兩項非禮罪成立,並認為本案比一般在交通工具所犯非禮案更嚴重,故押後至下月2日,並將被告還柙。
案發於去年5月23日,涉案15歲名校女生乘搭巴士時坐在被告旁邊,被告撫摸女生臀部近10分鐘。
他見女生沒有揚聲求救,竟在她耳邊說:「你做乜唔叫呀?」翌月17日,二人又在巴士上相遇,被告曾3度換位,直至坐到女生身旁伺機非禮,更尾隨她並大膽提出:「畀少少錢淨係摸你制唔制?」女生哭泣,由友人通知母親報警。
案件編號:KCCC55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