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花板滲水兩年求助無門

天花板滲水兩年求助無門

單位滲水問題不易查出成因,令人束手無策。有小業主因單位滲水被困擾兩年,房間及大廳天花板遭殃,甚至影響電線致停電。曾向多個政府部門投訴,最終證實是上層單位水管滲水,惟水務署以該單位未有浪費食水為由不再跟進,令事主極感無奈,最終或要透過法律途徑處理。

居住沙田蔚景園的周先生自07年開始,發現單位廁所天花板開始有水滲漏,數月後樓上單位裝修,在排水管塗上防水膠後情況有所改善。至去年初,滲水又再出現,維持至今。

查上層喉管破損

這兩年以來,周先生用盡方法欲解決問題,他先向管理公司反映,在管理公司協助下安排食物環境衞生署及屋宇署的聯合辦事處(聯辦處)測試漏水源頭,望可解決問題。聯辦處調查多個月,終發現上層單位的供水喉管有破損,出現滲水,故將資料轉交水務署跟進。
「原本以為查到原因,終於可以解決問題,點知水務署覆我,話研究過樓上無浪費食水,符合法例要求,屬於私人糾紛,叫我自己解決喎。如果我解決到,就唔使搵政府幫手啦。舊年年中開始,漏水越嚟越嚴重,由廁所滲到去兩間房,再蔓延到飯廳,仲影響到牆入面啲電線,一開燈就跳掣!」周先生大感無奈。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聯辦處已完成調查,發現滲水可能與食水喉管破損有關,已轉交水務署跟進。
水務署回覆,根據《水務設施條例》,如單位漏水情況導致浪費食水,該署會發信要求業主維修,否則截斷供水。該署會按兩個標準判決單位是否有浪費食水:單位滲漏位置持續滴水,或關閉所有水喉後水錶讀數在30分鐘內有轉動,均可根據條例要求業主維修。

水務署未能執法

由於周先生的單位天花板只有水珠及濕水印,沒有持續滴水,而測試上層單位水錶後並無轉動,未有證據顯示有浪費食水情況,故未能按《水務設施條例》採取執法行動。如周先生發現有持續滴水,可通知該署跟進。
負責管理蔚景園的康業服務有限公司表示,一直為周先生提供協助,但因涉及私人設施維修,並非由大廈公共設施所引致,該公司只作轉介角色,建議周先生若樓上單位拒絕合作,可循法律途徑索償。
檔案編號:0107056

話你知:私樓滲水求助途徑

如私樓業主遇上單位漏水,可先與懷疑源頭商討,並聯絡大廈管理公司或法團協助,檢驗滲水原因及維修。若無法與鄰居協商解決,可向屋宇署及食環署聯合辦事處求助。若滲水構成衞生滋擾,聯合辦事處可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處理,條例規定在通知指明的期限內,滲水源頭需減除滋擾。必要時業主可聘建築及法律顧問,根據大廈公契內容要求負責人士停止滲水,甚至提出索償。
滲水投訴電話:政府熱線1823
處理滲水資訊: http://www.bd.gov.hk/chineseT/services/index_faqC.html
資料來源:食環署及屋宇署網頁

漏水源頭負責部門

漏水源頭:排水管
跟進部門:屋宇署
條例依據:按《建築物條例》針對失修問題

漏水源頭:供水管漏水
跟進部門:水務署
條例依據:按《水務設施條例》制止浪費食水

漏水源頭:污水或雨水經由天台或外牆滲入
跟進部門:屋宇署
條例依據:按《建築物條例》針對失修問題

資料來源:食環署及屋宇署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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