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故爭執 疑病發失控<br>妻淋通渠水丈夫重傷

小故爭執 疑病發失控
妻淋通渠水丈夫重傷

【本報訊】黃大仙一名婦人昨清晨與在煮早餐丈夫因小故爭執,情緒激動失控,涉嫌拾起一支通渠水淋潑丈夫;雙方糾纏期間,夫婦同被腐蝕性液體灼傷。兩人被送院治療需留醫,現時情況嚴重,婦人因涉嫌傷人被警方拘捕。警方初步相信女事主因受刺激,導致精神病發,黃大仙重案組已接手調查。
記者:程智堅

涉嫌以通渠水襲擊丈夫的婦人46歲姓吳,與任職三行工人48歲姓凌的丈夫及兒子同住彩輝邨彩葉樓一單位。據悉,吳婦約在八年前患上精神病,須定時食藥及往醫院覆診。

夫灼傷頭胸妻亦傷手

昨清晨5時許,男戶主起床煮早餐及準備上班,其間與妻子因小故發生爭執,雙方各不相讓越吵越烈。吳婦情緒激動,懷疑精神病復發失控,突然取起一支通渠水向丈夫兜頭淋潑襲擊。
丈夫冷不及防下,頭、胸及背部被腐蝕性液體灼傷,但仍忍痛奮力反抗與妻子糾纏,結果吳婦雙手及頭部亦被通渠水灼傷;雙方爭執糾纏驚醒兒子,他見父母同受傷皮膚紅腫,立即報警求助。救護員趕至替兩傷者急救,將他們送院治理,兩人同需留醫,均情況嚴重;吳婦涉嫌傷人被警方拘捕,警方事後撿走通渠水樽調查。

應即用清水洗滌中和

通渠水主要成份包括強酸或強鹼,均屬腐蝕性化學物質,皮膚觸及會被灼傷,嚴重者有致命危險。醫生指被通渠水灼傷,可造成刺激性皮膚炎導致痛楚、紅腫及脫皮等病徵,傷者必須第一時間用大量清水洗滌中和,減輕化學品對身體造成的傷害。
假若傷患嚴重則等同遇上化學性燒傷,要按燒傷程序處理,如腐蝕性液體入眼有可能灼傷角膜導致失明,吸入或吞入腐蝕性液體,可灼傷呼吸系統引致氣管阻塞,嚴重者可引致死亡,所以市民出事後必須盡速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