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br>水平參照評級 更能反映考生表現

特稿
水平參照評級 更能反映考生表現

現時滙報學生公開考試成績的制度,稱為「常模參照」評級方法,學生各科成績分為A至F級,表現低於F級的成績被評為U,即「未能評級」。
考評局進行常模參照評級時,會選定一批近年在公開試中表現較穩定的學校為「對照組」,以鑑定在該次考試中,對照組學校按預定百分比考取不同等級的學生得分;再根據這些「分數線」,為參加考試的所有學生分配等級。不過,常模參照主要比較學生表現,未能顯示學生的知識水平和實際具備的能力。
將來中學文憑考試的所有科目,將採用「水平參照」模式,以五個等級,即1至5級來評定考生的表現,第5級為最高等級,而表現低於第1級成績的,會以「未能評級」標示。在第5等級內,成績較佳的考生可獲得「5*」或「5**」的等級,以便大學更仔細甄選學生。

由專家小組釐訂水平

水平參照評級由每個科目的專家小組負責制訂各等級的水平,專家小組按照過往有關考試的統計數據及考生參加測試時的答卷等,制訂各等級的描述,具體說明有關水平的要求。水平參照評級方式,更能反映考生達到的水平,考生毋須跟其他考生比較,其等級也不受其他考生的表現影響,令考生出現同分數的機會增加。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