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小資訊<br>流動電話基站須獲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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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電話基站須獲批准

讀者謝先生近日發現附近的一幢三層高村屋,擬與電訊商合作興建流動電話的微波發射站。他向電訊管理局查詢,發現該站未向電管局申請,疑違法興建。
電訊管理局發言人表示,流動電話網絡營辦商設置及使用流動電話基站,須向該局申請。該局主要就有關無線電干擾及輻射安全的技術要求,決定是否予以批准啓用。營辦商同時要確保有關基站符合其他政府部門包括規劃署、屋宇署和地政署的要求。營辦商使用未經該局批准的流動電話基站,是違反電訊牌照條款,每次罰款最高100萬元。

營辦商決定終止設置

發言人續稱,翻查有關紀錄,並未收到謝先生所指村屋設置該發射站的申請,而與有關流動電話網絡營辦商了解後,知悉該營辦商已決定終止在該處設置基站。
電訊管理局查詢及投訴電話:29616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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