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手指:送花店?靠害呀! - 孫柏文

金手指:送花店?靠害呀! - 孫柏文

情人節,孫柏文去咗個朋友搞嘅「單身者」聚會。雖然話係情人節節目,點知去到先發覺係德國啤酒節,成場香腸。留咗陣,極冇癮,走。
返到屋企,就執起報紙睇。頭條話有位仁兄,用30萬「買」咗間花店「送」畀自己條女。咁報紙就講到唔知幾浪漫,簡直係好港男嘅樣辦。

仲有好多手尾跟

唉,如果咁簡單就好。
首先,故事起源係個女仔想頂咗間花店,不過唔夠錢,即係融資有問題。其實金融機構唔肯放錢,會好直接咁同你講:「前景唔明朗,唔好搞生意!」為咗佢好。
點知,男朋友就背住條女,自己頂咗間花店。講真,條女想開花店係因為佢係花店呢行嘅人,對行業非常清楚。男朋友突然出30萬,究竟有冇俾人呃?有冇畀多咗?
我都好想知,究竟間花店現有嘅租約係點,幾錢個月又有幾長約。啲員工嘅薪俸架構又係點?一旦要裁員、減薪,會否令14號歌頌你嘅記者,掉轉槍頭鬧爆你?同鮮花嘅供應商又有冇合約?甚至有冇諗過畀客嘅數期,會唔會俾人走數?
叫得做「頂」,等於要承擔間舖所有資產、負債、承諾。今時今日,如果你肯幫啲供唔起嘅車主,頂咗個汽車貸款,個車主分分鐘送車兼貼錢畀你。
不過,可能就係呢啲憂慮,令呢份禮物更浪漫。送花,好快就凋謝,不過就係男人都知道送嘅嘢越快閃逝、冇用、冇邏輯、勁高成本,女人就越覺得浪漫。今次唔送花,送花店勁浪漫。

越唔實際越浪漫

好彩條女唔係金融業,如果係嘅話,再過6個月,用30萬唔好話頂間花店返嚟,到時成間花旗銀行頂返嚟做都得啦!
孫柏文
http://phatdat.blogspo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