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丁舞名師被追租

拉丁舞名師被追租

【本報訊】曾奪香港職業拉丁舞比賽冠軍的舞蹈名師盧力仕,與舞蹈界友人合資,在九龍太子道西開設「火之舞藝術中心」。惟業主指控他們違反租約,去年9月起欠租,至今連管理費等合共近13萬元,昨入稟高院向他們追討。

涉款近13萬元

原告偉興企業有限公司,被告盧力仕及伍珮琪經營「火之舞藝術中心」。原告在入稟狀指出,去年1月跟被告簽訂租約,把太子道西146號偉興大廈一單位租予被告,每月租金20,000元,為期兩年,但被告自去年9月起欠租,至今連管理費共欠12萬9千元。
盧力仕昨接受記者查詢時表示,事件僅屬一場誤會,已跟業主聯絡,對方承認郵遞出錯,稍後會撤銷訴訟。
盧在香港舞壇享負盛名,父母早年在港創辦「彩虹舞坊」。盧曾赴英國深造,在港奪獎無數,包括99年業餘拉丁舞全年總冠軍,2000年本港拉丁舞職業新星冠軍,2001年贏得全港職業拉丁舞冠軍。
然而,他與13歲女學生舞出愛火花發生性交,於06年5月承認與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罪,判監4月。伍珮琪則為07年本港業餘拉丁舞冠軍。
案件編號:HCA36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