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鴉王認18刑毀罪候判<br>留學英國時染惡習 官稱需判監

塗鴉王認18刑毀罪候判
留學英國時染惡習 官稱需判監

【本報訊】留學英國的大學生深受塗鴉文化影響,愛在英倫地鐵站內塗鴉,去年尾回港後習慣改不了,多次在公眾地方用噴漆或石塊刻上「Shrub」(即灌木),大學生的目標大部份是港鐵月台幕門及列車玻璃。他昨日承認18項刑事損毀罪,裁判官指案情嚴重,將他還押監房候判。 記者:戴國輝

觀塘裁判法院署任主任裁判官胡雅文並不認同被告鄧宗弼(23歲)的做法,直言她跟被告對塗鴉的看法迥異不同,胡官批評英國地鐵因為塗鴉人士隨便塗鴉,變得「好污糟,好難睇」,又斥責被告並非年幼無知,必須判即時監禁,現索閱被告的背景報告,押後至本月27日才判刑,屆時再商量賠償問題。

多在港鐵車廂月台犯案

案情透露,從去年11月12日至上月14日,全港發生18宗刑毀案,涉及在玻璃刻上或在牆壁噴上「Shrub」字樣,大部份於港鐵列車車廂及月台發生。
此外,元朗的中國銀行分行、旺角朗豪坊亦發生同類事件,警方接報翻查上述兩地及西鐵天水圍站的閉路電視,懷疑是同一人所為,經調查後相信是被告所犯。警方上月19日採取行動,掩至被告流浮山的住所調查,搜出三本有關塗鴉文化的書籍及刻上2008字樣的石塊。被告接受警誡時承認「貪得意」才犯案。

警方撿獲的打磨工具。

被告寄望盡快找工還錢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於01年往英國留學,在大學念產品設計科為一年級學生,去年11月回港。被告在英國留學期間愛到地鐵塗鴉,回港後習慣改不了才犯案。被告母親於05年去世,父親任職裝修工人,被告損毀的玻璃維修費高達16萬多元,父親可望兩周內籌措6萬元償還,被告現時無業,寄望能盡快找工還款。
案件編號:KTCC913/09

被告曾用小石塊在西鐵站月台刻上「Shru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