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電訊條例仍未涵蓋「人對人」的來電促銷行為,受到電訊公司推銷滋擾的巿民,惟有直接向有關電訊公司反映,要求登記為不接收電話銷售服務的名冊內,暫絕來電滋擾。
不斷接收職員來電
經營零售生意的陳太反映,店舖一向使用電訊盈科的商用電話,早前續約18個月,惟續約不久,屢接獲另一間電訊公司和記環球電訊的推銷員來電,游說她簽約使用和記服務。由於陳太剛與電盈續約,故拒絕有關申請。自此她店舖便不斷接收到和記職員來電,推銷電話服務計劃,令她不勝其煩。「我打開門口做生意,電話一定要接,但係經常收到和記嘅推銷電話,真係好滋擾!」即使她致電和記客戶服務部反映,惟來電仍不絕,她懷疑遭惡意滋擾。
和記環球電訊表示,已即時向陳太了解情況,並為其所使用的電話號碼登記為不接收電話銷售服務。
電訊管理局表示,電訊條例的《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現時仍未涵蓋「人對人」的即時通話。該局於去年10月委託顧問公司進行問卷調查,詳細考慮巿民和業界意見後,會擬定未來路向,以平衡發出及接收人對人促銷電話人士之權益。
詳情可瀏覽 http://www.ofta.gov.hk,或致電熱線:29616333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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