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嚴刑峻法 - 李碧華

必須嚴刑峻法 - 李碧華

有些讀者發表意見,醉駕司機其實也很慘,車禍造成傷亡,心理上不好過,連累家人一起承受痛苦,經濟支柱崩塌,妻兒無辜……一醉酒成千古恨,自己亦不想。
但凡連累無辜,誰也不想──但醉駕肇禍之所以令人不滿各界齊轟,主因在「明知故犯」。
你明明知道一旦出事就有嚴重後果,報刊傳媒警方行家也天天提醒,仍然喝酒仍然以為不一定有事,不顧公眾安全,仍然坐上駕駛位置「勇往直前」,這是不可原諒的!閣下賠上一命,可以「活該」來作結,但其他人命呢?
有人同情(同情心泛濫,但也是同情)醉駕司機死捱死搏做得辛苦為了養家,金融海嘯經濟不景,勤力出車不外多賺幾文。其實全球誰不受影響?開工更加不應喝酒,提神醒腦飲品才確保減少意外。
慘劇發生了,牽連甚廣,說什麼也無用。為免再害己害人,必須阻嚇、嚴懲,確實執行。防患未然更重要。
不想與讀者們議論醉駕司機慘不慘,也並非針對某人某事──重申:「我一向憎惡醉酒駕駛,如不清醒的人持着重型武器橫行肆虐。」可以避免的災禍別讓之繼續。上天有好生之德,螻蟻亦重視生命,這個「生」之權利,怎能因自私的人幾杯酒便剝奪了?不公平。
一句話:「嚴刑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