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手摩天?我祖母 - 古德明

伸手摩天?我祖母 - 古德明

小女的英文讀本WithMyHands有以下中英對照句子:「WithmyarmsIcanreachtothesky我可以用手臂向天伸展……WithmyGrandmaIcanbakeacake我可以和祖母一起烤蛋糕。」請問reach是不是可以沒有「觸及」的含義?又貴欄說過,表示親屬關係的詞語,可用大寫表示「我的」,例如ItoldGrandma等於ItoldmyGrandma(我告訴祖母)。然則myGrandma這寫法正不正確?
Reach是「伸手觸及或希望觸及某物件」,例如:Ireachedinmypocketforsomecoins,butfoundnone(我伸手進口袋取硬幣,卻發覺一個硬幣都沒有)。《聖經.但以理書》第四章說:(Thetree)grewandbecamestrongsothatitstopreachedtoheaven,anditwasvisibletotheendofthewholeearth(那棵樹逐漸茁壯,高入青冥,遠在八荒之外都可以望見)。WithmyarmsIcanreachtothesky即「我用手可以上摩天庭」。要說「我可以用手向天伸展」,英文是Icanstretchmyarmstowardsthesky。讀者女兒的英文讀本恐怕不足為訓。
至於myGrandma的問題,Webster'sCompactWritersGuide(韋伯斯特英文簡便指南)第二章也有談及,內容和拙欄所說相同,這裏不便全文徵引,只須引述其中例句:IknowwhenMother'sbirthdayis/Iknowwhenmymother'sbirthdayis(我知道母親哪一天生日)。WithmyHands作者寫myGrandma,文法上固然沒有什麼大問題,但那my字其實是完全不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