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有1.5億用戶的社交網站Facebook,被指是剽竊他人創意而成立,引發長達四年的訴訟,與訟雙方已達成庭外和解,Facebook同意賠償6,500萬美元(5.07億港元)。為了壓低賠償金額,Facebook甚至力證自己並非那麼值錢。
社交網站的意念,原本是哈佛大學三名學生在2003年想出來,他們當時邀請了二年級學生朱克伯格(MarkZuckerberg),撰寫哈佛大學社交網站HarvardConnection的程式,但翌年朱克伯格卻自行成立Facebook。
HarvardConnection後改名ConnectU,並入稟法院向Facebook索償。Facebook去年2月同意賠償6,500萬美元,協議原本保密,但被ConnectU的代表律師在期刊中披露出來。在商討賠償金額時,Facebook指自己的巿值為37億美元(288.6億港元),並非微軟前年入股時所估計的150億美元(1,170億港元)。
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