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5歲少年無心向學,中二輟學後因家境貧窮,損友以5,000元報酬利誘他販運460克海洛英。少年去年7月29日將毒品掛在單車手柄的膠袋內,在沙頭角踏單車運毒時被警員拘捕。高等法院暫委法官賴磐德指少年思想幼稚,易受壞人影響,判入獄6年8個月,並勸導少年把握機會在獄中努力讀書。
被告早前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販毒罪。法官昨日指販毒是嚴重控罪,如果被告是成年人,販運同等份量毒品,相信會以入獄15年為判刑起點,鑑於被告年幼,才以入獄10年量刑。法官直言對被告已很仁慈,判刑很輕。
案件編號:HCCC29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