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工作小組昨日完成對中國人權狀況的審議報告。60個國家對中國人權提出意見和建議,但中國拒絕其中19個國家的部份或全部建議,包括律師可為當事人辯護而不用擔心受到威嚇、內地記者享有較大程度的新聞自由等。
正在日內瓦的香港民間代表團,對中國拒絕接納近三分一發言國提出的建議,感到震驚和遺憾。民主黨副主席劉慧卿表示,其中七個國家,包括瑞士、英國、法國、墨西哥、捷克、意大利、匈牙利的建議,中國更是全面否定。
中國拒絕接受的建議,包括盡快落實《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廢除死刑、成立符合巴黎原則的人權機構、將新聞自由的新法例擴大至內地記者,以及容許維權人士透過和平示威表達意見等。民間代表團成員、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啓指出,一些基本如放寬內地記者採訪限制、律師享有為當事人辯護而不受威嚇權利的建議,也遭否決,令人失望。
接納港澳享不同人權
香港方面,中國接納貝寧共和國的建議,讓香港和澳門特區享有與內地不同的人權。但羅沃啓認為,有關建議相當空泛,對保障香港的人權未必有效。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將於今年6月召開全會,屆時與會各國仍可就建議提出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