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淑珍昨日坦承在南港案中收賄、洗錢,但對國務機要費案及龍潭案,則堅持不認貪污。台灣法律界人士指,扁嫂背後有高人指點,企圖一石三鳥、全家免坐牢。但特偵組則認為,扁嫂策略是優先保扁,其次護子,自己也脫重罪,策略看似聰明,但「法官不是笨蛋,真相也只有一個,吳淑珍之心,未必路人皆知,但很難瞞過法官。」
台灣法律界人士指,吳淑珍一方面切割和扁的關係,維護扁日後作無罪答辯的空間,同時避免影響兒子媳婦的認罪協商,自己也可因不具公務員身份,免除貪污重罪,但其如意算盤成功率不高,原因是扁嫂犯罪證據明確。扁幕僚也大嘆扁嫂認罪是「錯判情勢」,她承認指使內政部前部長余政憲協助力麒企業前董事長郭銓慶投得南港地皮,對日後辯護相當不利,因為扁一直堅信扁嫂沒指使余,如今不但承認指使,還收了錢,「以後怎麼辯?」
檢察官:是否認罪無阻判決
有律師指,龍潭案中的新竹科學園管理局前局長李界木,早前已供出為此案到官邸見扁;行政院前院長游錫堃等人曾反對收購龍潭土地,後因扁指示才改變政策,不久龍潭地皮的擁有者、台泥董事長辜成允就送錢給扁嫂,等於「前人鋪路、後人收錢」,如果硬拗扁對收錢完全不知情,是不可能的。
台大政治系名譽教授張麟徵指,吳淑珍策略是只要不涉扁,她都認,「即使定罪,以她的身體狀況,也不至於判得太重。」台北地檢署公訴檢察官林達指,「扁案證據充足,檢方起訴,本來就不以吳淑珍的供詞為基礎,因此她是否認罪,對判決影響不大。」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