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效外國警方,在公路及隧道口展示「爛蓉蓉」的交通意外車輛殘骸,警惕醉駕──拍戲嗎?為什麼要奉公守法小市民「陪」賤格司機一同受驚?一旦天氣變化,狂風暴雨,堆放或懸空龐然大物會否製造另一些意外?爛車本來就是傷亡事故的「第一現場」,不但亡魂纏附還易招鬼。別嚇我們。且理智而言,道上出現這些物體,誰都會多望幾眼,駕駛亦分心。目的是睹物思危的阻嚇,但可能有副作用。
我一向憎惡醉酒駕駛,如不清醒的人持着重型武器橫行肆虐,嚴重傷亡車禍不但累及無辜,還毀掉人家大好家庭。看死者家屬向特首跪地申訴,看肇禍司機妻子歉疚崩潰哀哭,他們也是受害者。醉駕司機一人做事何止一人當。
二月九日生效的「打擊酒後駕駛新法」,隨機要求司機接受酒精呼氣測試,刑罰漸進式,超標越多刑罰越重,我認為「不到肉」──應視案件後果輕重懲罰才是目的。如今醉駕明知故犯,因刑罰太輕,還存僥倖心理,即使闖禍一兩年又重蹈覆轍。引致他人死亡,十年監禁期太短,還應終生停牌,你沒資格以駕駛謀生,轉行也罷。
還有,政府宣傳片大部份低智,一些天真生硬不如放到兒童台,一些又文藝片般迂迴無力。找些高手拍過吧!